實驗室所需的資質證書有哪些

實驗室專職人員技術人員職稱證明、檢測人員上崗證。

微信號: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一)試驗室負責人為具有三年以上試驗室工作經歷的工程師或 者高級工程師;有職稱的技術人員不少于2 人,專職試驗人員3 上,且取得檢測人員上崗證。

(二)具備相應的試驗設備,并應具備水泥軟練設備一套;外加 劑試驗設備;混凝土標準養護室;滲透儀。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試驗資料;相應的試驗標準、 規范、試驗 *** 。

林地測量需要什么資質

資歷。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認證要求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根據申報資質單位的資歷、機構編制、技術力量、業務水平、技術裝備和工作績效等情況,進行資質認證。

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規范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管理工作,提高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活動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是指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應當具有的基本條件和能力。

本辦法所稱的認定,是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基本條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相關技術規范或者標準實施的評價和承認活動。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以及對其實施的資質認定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認監委)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資質認定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以下統稱地方質檢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檢查工作。第五條 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資質認定,應當遵循客觀公正、科學準確、統一規范、有利于檢測資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復評審、評價、認定的原則。第二章 資質認定第六條 資質認定的形式包括計量認證和審查認可。

計量認證是指國家認監委和地方質檢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檢定、測試設備的工作性能、工作環境和人員的操作技能和保證量值統一、準確的措施及檢測數據公正可靠的質量體系能力進行的考核。

審查認可是指國家認監委和地方質檢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承擔產品是否符合標準的檢驗任務和承擔其他標準實施監督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的檢測能力以及質量體系進行的審查。第七條 從事下列活動的機構應當通過資質認定:

(一)為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決定提供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

(二)為司法機關作出的裁決提供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

(三)為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決定提供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

(四)為社會公益活動提供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

(五)為經濟或者貿易關系人提供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

(六)其他法定需要通過資質認定的。第八條 國家鼓勵實驗室、檢查機構取得經國家認監委確定的認可機構的認可,以保證其檢測、校準和檢查能力符合相關國際基本準則和通用要求,促進檢測、校準和檢查結果的國際互認。第九條 申請計量認證和申請審查認可的項目相同的,其評審、評價、考核應當合并實施。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可以取得相應的資質認定。

取得國家認監委確定的認可機構認可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在申請資質認定時,應當簡化相應的資質認定程序,避免不必要的重復評審。第十條 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應當在資質認定范圍內正確使用證書和標志。第十一條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其他技術條件和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利用資質認定結果的基礎上進行評審、評價或者考核。第十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核實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的,可以向國家認監委和地方質檢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國家認監委和地方質檢部門應當對申請核實的事項予以確認。第三章 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基本條件與能力第十三條 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應當依法設立,保證客觀、公正和獨立地從事檢測、校準和檢查活動,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十四條 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應當具有與其從事檢測、校準和檢查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從事特殊產品的檢測、校準和檢查活動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其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還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第十五條 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應當具備固定的工作場所,其工作環境應當保證檢測、校準和檢查數據和結果的真實、準確。第十六條 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應當具備正確進行檢測、校準和檢查活動所需要的并且能夠獨立調配使用的固定的和可移動的檢測、校準和檢查設備設施。

第三方檢測機構都具有哪些資質認證

第三方檢測機構需要的資質有:CMA、CNAS、CMAF等資格認證。第三方檢測機構要求必須有CMA和CNAS兩個認證的。另外還有一個情況就是,食品檢測的機構必須要持有一個CMAF資格認證。

CMA資格認證,要求必須要有取得計量認證的一個合格證書,還有就是認證合格證書它的一個產品的質量檢驗。當然了,也可以去嚴格的按證書上所說的去檢驗。

第三方檢測機構又被叫作公證檢驗。是由第三方機構他們以公正、權威的并非是當事人的身份,根據法律和合同去進行的一個這樣子的檢驗。再然后就是所說的CNAS,CNAS資格認證它是由我們的國家認可的一個專業的證書。在一個就是CMAF,也就是食品檢驗機構的一個必需的證書。

以上是關于第三方檢測機構資質相關的信息,由百檢化妝品檢測平整理,希望幫助到你,望采納

如何申請實驗室資質,需要什么材料

一、管理要求林業實驗室認證資質要求的準備1成立工作機構2確定申請項目及檢測能力3確定人員3.1確定授權簽字人每個實驗室至少應有兩個授權簽字人。3.2明確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3.3培訓與任命內審員及質量監督員。4管理體系林業實驗室認證資質要求的建立與運行4.1編制、下發與宣貫質量管理體系文件4.2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試運行與改進。一般要求質量管理體系至少運行3個月才能進行計量認證評審。5評審前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5.1內部審核5.2管理評審。6提出申請凡申請計量認證林業實驗室認證資質要求的檢測機構需提前6個月向發證部門提交申請材料6.1《計量認證申請書》6.2法人資格證明或法人授權證明文件6.3上級或有關部門批準機構設置林業實驗室認證資質要求的證明文件6.4質量手冊6.5程序文件6.6典型檢測報告7現場評審匯報材料林業實驗室認證資質要求的準備工作主要內容有本單位的機構簡介、組織機構、人員結構、申請認證的技術能力領域及項目數、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開展能力驗證及實驗室間比對的情況、人員培訓情況、儀器設備配置情況及為迎接現場計量認證評審組的準備工作情況等。二、.技術要求的準備1人員培訓與考核1.1制定培訓計劃1.2計量認證基礎知識的培訓1.3檢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2技術能力準備2.1新開展檢測/校準項目的評價確認2.2非標準 *** 的確認2.3現場考核項目的準備。3儀器設備的計量檢定與校準3.1編制儀器設備一覽表3.2儀器的計量檢定、校準及驗證3.3計量儀器的標識化管理3.4裝置、設施的標識化管理3.5編制儀器檢定周期表3.6儀器設備的期間核查。4檔案管理26類檔案應包含的內容羅列如下供參考4.1組織管理:至少應有法人任命文件、機構成立文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組織機構框圖、各類人員任命文件、人員一覽表、檢測能力一覽表法人授權證明。4.2外來文件:上級各部門的文件按時間記錄。4.3內部文件:包括任命文件、所開展的活動文件等。4.4質量體系:各種版本的質量體系文件。4.5內部審核:審核計劃表、內審員委派表、內審記錄表、審核報告、不符合報告。4.6管理評審:評審計劃表、評審報告、評審簽到表。4.7人員培訓:培訓計劃表、培訓記錄表、培訓考核計劃表、培訓考核記錄表。4.8人員技術檔案:每人一個檔案應有學歷證明、培訓考核證明、資質證明、繼續教育證明等。4.9環境控制:環境監控記錄、內務管理檢查表。4.10標準 *** 及標準查新:現在使用的有效的標準目錄和定期標準查新的證明。4.11量值溯源:周檢計劃表、相關合格證書。4.12能力驗證及比對試驗:驗證計劃表、驗證評審報告、試驗計劃表、試驗結果分析報告。4.13新項目管理:項目申請表、項目評審表、項目驗收表、能力分析表。4.14文件控制:文件審批表、文件修改申請、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文件修改通知、文件銷毀記錄、文件總目錄。4.15報告發放及更改通知書:報告發放記錄表、檢測報告更改申請表、對……報告的補充。4.16分包:分包分評審表、分包協議書、分包情況登記表。4.17抱怨及服務客戶:顧客滿意度調查表、顧客信息反饋表、申訴登記表、申訴處理表。4.18設備管理:購買申請表、驗收報告、使用記錄、報廢申請表、維修記錄。4.19服務和供應:采購申請表、采購計劃表、供應商評價表、合格供應商登記表、材料驗收單。4.20例外許可:例外許可申請表、例外許可評審審批表。4.21不合格工作及糾正預防措施:糾正和預防措施要求表、改進糾正和……實施情況表。4.22抽樣及樣品處置:抽樣委托單、樣品處置表毒品危險品處理表。4.23自校:自校檢定 *** 、自校檢定記錄。4.24標準物質:標準物質證書。4.25期間核查:期間核查 *** 、期間核查記錄。4.26其它:如測量不確定的評定等。

實驗室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手續

實驗室要申請資質認定,都需要提交材料:1、實驗室資質認定申請書2、典型檢測報告(2份)3、質量手冊(1份)4、程序文件(1套)5、其它證明文件:(1)獨立法人實驗室:法人地位證明文件(首次、復查);(2)非獨立法人實驗室:所屬法人單位法律地位證明文件、法人授權文件。

法律依據: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之一條為了加強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以下稱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保護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公眾的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實驗室及其從事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使人或者動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條例所稱實驗活動,是指實驗室從事與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有關的研究、教學、檢測、診斷等活動。

第三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主管與人體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主管與動物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及其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對病原微生物實行分類管理,對實驗室實行分級管理。

第五條國家實行統一的實驗室生物安全標準。實驗室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