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辦理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
首先最主要的是人員,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五人,如果人員齊了,人員的社保需要大概三個月。然后整理好相關的資料,資料的話去自然資源局問工作人員,資料都齊了,就可以提交了,提交之后審核,公示,拿證。不過說起來容易,實際上之一次申請通過比較難,細節處理不到位根本過不了,找了朋友公司幫忙才搞定,廣州的一家公司,叫廣州合聯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比較專業,全程配合很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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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資質的申報流程大致是怎樣?
一、地質災害防治有關資質分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乙、丙級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級資質。甲級資質的審批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辦理,乙、丙級資質的審批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辦理。
二、申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報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6.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7.管理水平與質量監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8.技術設備清單。
三、申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請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勘查、設計、施工),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監理);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勘查、設計、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6.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勘查、設計、施工),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監理)7.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勘查、設計、施工),單位主要監理設備清單(監理);8.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9.近五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
四、每年受理資質申請具體時間見省國土資源廳公告。
辦理監理企業資質都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關于印發《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
建市[2007]190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地災監理丙級資質申請表,直轄市建委地災監理丙級資質申請表,北京市規劃委,江蘇、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總后基建營房部,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根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地災監理丙級資質申請表我部組織制訂了《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與我部建筑市場管理司聯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
為規范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依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以下簡稱158號部令)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資質申請條件
(一)新設立的企業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已具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企業申請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升級、增加其他專業資質,自2007年8月1日起應按照158號部令要求提出資質申請。
(二)新設立的企業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應先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合伙企業營業執照》,辦理完相應的執業人員注冊手續后,方可申請資質。
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只可申請綜合資質和專業資質,取得《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的企業,只可申請事務所資質。
(三)新設立的企業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已獲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企業申請增加其他專業資質,應從專業乙級、丙級資質或事務所資質開始申請,不需要提供業績證明材料。申請房屋建筑、水利水電、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質的企業,也可以直接申請專業乙級資質。
(四)已具有專業丙級資質企業可直接申請專業乙級資質,不需要提供業績證明材料。已具有專業乙級資質申請晉升專業甲級資質的企業,應在近2年內獨立監理過3個及以上相應專業的二級工程項目。
(五)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與主營業務相對應的專業工程類別甲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主營業務以外的專業工程類別監理企業資質的,應從專業乙級及以下資質開始申請。
主營業務是指企業在具有的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中主要從事的工程類別業務。
(六)工程監理企業申請專業資質升級、增加其他專業資質的,相應專業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應滿足已有監理資質所要求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等人員標準后,方可申請。申請綜合資質的,應至少滿足已有資質中的5個甲級專業資質要求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人員數量。
(七)工程監理企業的注冊人員、工程監理業績(包括境外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等資質條件,均是以獨立企業法人為審核單位。企業(集團)的母、子公司在申請資質時,各項指標不得重復計算。
二、申請材料
(八)申請專業甲級資質或綜合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見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3、企業章程復印件;
4、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5、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工作簡歷及任命(聘用)文件的復印件;
6、企業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工作簡歷、任命(聘用)文件、畢業證書、相關專業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和加蓋執業印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等復印件;
7、《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加蓋執業印章的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無執業印章的,須提供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
8、企業近2年內業績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包括: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工程竣工驗收證明、監理工作總結和監理業務手冊;
9、企業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的購置清單(按申請表要求填寫)。
(九)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與主營業務對應的專業工程類別甲級監理資質的,除應提供本實施意見第(八)條1、2、3、5、6、7、9所列材料外,還需提供企業具有的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不需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
(十)申請專業乙級和丙級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需提供本實施意見第(八)條1、2、3、5、6、7、9所列材料,不需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
(十一)申請事務所資質的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見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2、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3、合伙人協議文本復印件;
4、合伙人組成名單、身份證明、工作簡歷以及加蓋執業印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
5、辦公場所屬于自有產權的,應提 *** 權證明復印件;辦公場所屬于租用的,應提供出租方產權證明、雙方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6、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的購置清單(按申請表要求填寫)。
(十二)申請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延續的企業,需提供本實施意見第(八)條1、2、4、7所列材料,不需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申請事務所資質延續的企業,應提供本實施意見第(十一)條1、2、4所列材料。
(十三)具有綜合資質、專業甲級資質的企業申請變更資質證書中企業名稱的,由建設部負責辦理。企業應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原有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關于變更事項的決議或文件。
上述規定以外的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具體辦理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其中具有綜合資質、專業甲級資質的企業其資質證書編號發生變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需報建設部核準后,方可辦理。
(十四)企業改制、分立、合并后設立的工程監理企業申請資質,除提供本實施意見第(八)條所要求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如下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1、企業改制、分立、合并或重組的情況說明,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的產權關系、資本構成及資產負債情況,人員、內部組織機構的分立與合并、工程業績的分割、合并等情況;
2、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或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
(十五) 具有綜合資質、專業甲級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申請工商注冊地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的,企業應向新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監理企業原工商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變更的書面意見;
2、變更前原工商營業執照注銷證明及變更后新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3、本實施意見第(八)條1、2、3、4、5、6、7、9所列的材料。
其中涉及到資質證書中企業名稱變更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應將受理的申請材料報建設部辦理。
具有專業乙級、丙級資質和事務所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申請工商注冊地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參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十六)企業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申報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申報材料應包括:《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附件材料;
2、《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三份,涉及申請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專業資質的,每增加申請一項資質,申報材料應增加二份申請表和一份附件材料;
3、申請表與附件材料應分開裝訂,用A4紙打印或復印。附件材料應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填寫順序編制詳細目錄及頁碼范圍,以便審查查找。復印材料要求清晰、可辨;
4、所有申報材料必須填寫規范、蓋章或印鑒齊全、字跡清晰;
5、工程監理企業申報材料中如有外文,需附中文譯本。
三、資質受理審查程序
(十七)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應當齊全,手續完備。對于手續不全、蓋章或印鑒不清的,資質管理部門將不予受理。
資質受理部門應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報材料中的附件材料原件進行核驗,確認企業附件材料中相關內容與原件相符。對申請綜合資質、專業甲級資質的企業,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應將其《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報送文件一并報建設部。
(十八)工程監理企業應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原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資質延續申請。逾期不申請資質延續的,有效期屆滿后,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如需開展工程監理業務,應按首次申請辦理。
(十九)工程監理企業的所有申報材料一經建設主管部門受理,未經批準,不得修改。
(二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事務所資質的具體實施辦法。
(二十一)對企業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設立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許可機關按下列規定進行資質核定:
1、整體改制的企業,按資質變更程序辦理;
2、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立的工程監理企業可以承繼合并前各方中較高資質等級。合并后不申請資質升級和增加其他專業資質的,按資質變更程序辦理;申請資質升級或增加其他專業資質的,資質許可機關應根據其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158號部令中的審批程序核定;
3、企業分立成兩個及以上工程監理企業的,應根據其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158號部令的審批程序對分立后的企業分別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二十二)對工程監理企業的所有申請、審查等書面材料,有關建設主管部門應保存5年。
四、資質證書
(二十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由建設部統一印制。專業甲級資質、乙級資質、丙級資質證書分別打印,每套資質證書包括一本正本和四本副本。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的計算時間以資質證書最后的核定日期為準。
(二十四)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全國通用,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158號部令規定以外的其它準入條件,不得違法收取費用。
(二十五)工程監理企業遺失資質證書,應首先在全國性建設行業報刊或省級(含省級)綜合類報刊上刊登遺失作廢聲明,然后再向原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補辦,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業補辦資質證書的書面申請;
2、刊登遺失聲明的報刊原件;
3、《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增補審核表》。
五、監督管理
(二十六)縣級以上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依法對本轄區內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情況實施動態監督管理。重點檢查158號部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三條的有關內容,并將檢查和處理結果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具體抽查企業的數量和比例由縣級以上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
監督檢查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集中監督檢查。由縣級以上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統一部署的監督檢查;
2、抽查和巡查。縣級以上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隨機進行的監督檢查。
(二十七)縣級以上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按以下程序實施監督檢查:
1、制定監督檢查方案,其中集中監督檢查方案應予以公布;
2、檢查應出具相應的檢查文件或證件;
3、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配合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
4、實施檢查時,應首先明確監督檢查內容,被檢企業應如實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企業,予以通報;對于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要求的監理企業,應及時上報資質許可機關,資質許可機關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撤回其相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對于拒不提供被檢資料的企業,予以通報,并責令其限期提供被檢資料;
5、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情況予以記錄,并由被檢企業負責人和檢查人員簽字確認;
6、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情況匯總,連同有關行政處理或者行政處罰建議書面告知當地建設主管部門。
(二十八)工程監理企業違法從事工程監理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并將工程監理企業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處理建議及時報告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其中對綜合資質或專業甲級資質工程監理企業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處理建議,須通過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報建設部。
六、有關說明
(二十九)注冊資本金是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注明的實收資本金。
(三十)工程監理企業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是指在本企業注冊的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的人員。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受聘、注冊于兩個及以上企業。
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專業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上標注的注冊專業。
一人同時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兩個及以上執業資格,且在同一監理企業注冊的,可以按照取得的注冊執業證書個數,累計計算其人次。
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企業,其注冊人數和注冊人次應分別滿足158號部令中規定的注冊人數和注冊人次要求。申請綜合資質的企業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應不少于15人次,且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筑師不少于1人次。
(三十一)“企業近2年內獨立監理過3個以上相應專業的二級工程項目”是指企業自申報之日起前2年內獨立監理完成并已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企業申報材料中應提供相應的工程驗收證明復印件。
(三十二)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和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日期,以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認定的事故發生日為準。
(三十三)具有事務所資質的企業只可承擔房屋建筑、水利水電、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等級三級且非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的監理、項目管理、技術咨詢等相關服務。
七、過渡期的有關規定
(三十四)158號部令自實施之日起設2年過渡期,即從2007年8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止。過渡期內,已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增加其他專業資質以及申請企業分立的,按158號部令和本實施意見執行。對于準予資質許可的工程監理企業,核發新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舊的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作廢。
(三十五)過渡期內,已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申請資質更名、遺失補證、兩家及以上企業整體合并等不涉及申請資質升級和增加其他專業資質的,可按資質變更程序辦理,并換發新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新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09年7月31日。
(三十六)建設主管部門在2007年8月1日之前頒發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在過渡期內有效,但企業資質條件仍應符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02號)的相關要求。過渡期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應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02號)要求的資質條件對本轄區內已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過渡期屆滿后,對達不到158號部令要求條件的企業,要重新核定其監理企業資質等級。
對于已取得冶煉、礦山、化工石油、電力、鐵路、港口與航道、航天航空和通信工程丙級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過渡期內,企業可繼續完成已承攬的工程項目。過渡期屆滿后,上述專業工程類別的工程監理企業丙級資質證書自行失效。
(三十七)已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但未換發新的資質證書的企業,在過渡期屆滿60日前,應按158號部令要求向資質許可機關提交換發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的申請材料,不需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對于滿足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資質許可機關給予換發新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舊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作廢;對于不滿足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由資質許可機關根據其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158號部令的審批程序和標準給予重新核定,舊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作廢。過渡期屆滿后,未申請換發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其舊資質證書自行失效。
附件:1、《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
2、《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填表說明。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資質怎么辦理?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資質是從更低級丙級開始辦理,丙級的各種人員要求好像是要20個,還要有相關設備。如果人員設備都有,可以自己去申請,丙級是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可以上當地的自然資源局官網去下載相關表格去申請,我們公司一開始就是想自己辦理,后來人員不夠,對比了幾家之后選了一家廣州合聯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辦。后來覺得是對的,因為有動態抽查,被抽到了,不過還是挺專業的,很快就搞定。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保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發揮治理工程投資效益,加強對治理工程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在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在其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活動。第四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第二章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第五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級標準如下地災監理丙級資質申請表:
(一)甲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上地災監理丙級資質申請表;
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二十人;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
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十人;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
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五人。第六條 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資質條件外,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近五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的數量不超過百分之十。第七條 同一資質單位不能同時持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第八條 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第三章 審批和管理第九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機關為國土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申請的具體受理時間,由審批機關確定并公告。第十條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應當在公告確定的受理時限內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申請表;
(二)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
(五)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
(六)單位主要監理設備清單;
(七)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材料;
(八)近五年內無質量事故證明。
上述材料應當一式三份,并附電子文檔一份。
資質申請表可以從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上下載。第十一條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資質單位在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資質證書自始無效。第十二條 申請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向國土資源部申請。
申請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第十三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資質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我們單位想辦地質災害治理施工丙級資質可以辦嗎?要準備什么?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級資質標準如下
1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
2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地災監理丙級資質申請表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地災監理丙級資質申請表:
(一)有獨立地災監理丙級資質申請表的法人資格地災監理丙級資質申請表,其中申請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企業法人資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地災監理丙級資質申請表,近五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不超過百分之十。
內容參考來源:地質災害治理施工丙級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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