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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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測繪資質申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4.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二、測繪資質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
納證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4.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6.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7.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測繪資質申報流程
1.系統注冊
2.測繪資質申請
3.受理決定
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4.準予決定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擬準行政許可,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準予行政許可后10個工作日內發證。
6.領取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對人員有什么具體的要求?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測繪活動: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2022年最新的測繪資質怎么辦理?申請條件及人員要求有哪些?
申請測繪資質的條件不由你我當地 *** 決定,由測繪資質主管部門自然資源部制定。因此,如果想了解標準和正式的申請條件,一定要到資質權威機構的官網查找相關標準。申請測繪資格的主體必須是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不得申請測繪資質。通俗地說,就是要以公司的名義申請測繪資質。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測繪,外國組織或者個人必須依法采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合資或者合作的形式(以下簡稱合資或者合作測繪)。前款所稱合資、合作形式,是指依照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設立的合資、合作企業。測繪資質分為10個專業,每個專業的項目范圍不同。不是申請的專業越好,一定要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太多的話會增加公司的維護成本,額外的專業無法給公司帶來價值,得不償失。如果以后需要添加專業,可以重新申請。
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得從事 *** 工作。測繪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測繪職稱,測繪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測繪學歷或者測繪職稱。申請甲級、乙級測繪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中,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分別不得超過二名和一名。高級測繪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可以與低級測繪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抵扣,測繪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可以與測繪相關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抵扣。
一般來說,測繪資質申報的流程大致相同,管理者的流程大致如下,單位申請—市 *** 初審—市 *** 受理—市領導調任—省 *** 受理—省 *** 審核—省主任審核—省 *** 證書總的時間在2-3個月。需要指出的是,航海電子地圖 *** 甲級資質的審批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其余9個測繪甲級資質的審批管理權限下放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升級。
注冊測繪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1、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6年可報考;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8年可報考。
2、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4年可報考;
3、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6年可報考。
4、取得含測繪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3年可報考;
5、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5年可報考。
6、取得測繪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2年可報考;
7、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4年可報考。
8、取得測繪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1年;
9、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3年可報考。
具體規定請參見國家測繪局網站重要規范性文件欄目的《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一文。特別說明,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指的是累計工作時間,即獲取相關學位前后的工作經歷都算在內。
擴展資料:
注冊測繪師考試教材由國家測繪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編寫,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教材編審委員會審定的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輔導教材《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綜合能力》和《測繪案例分析》現已由測繪出版社全部出版發行。
從2007年3月1日起,首先進行的是注冊測繪師資格的考核認定工作。根據規定,在首次考試前,將考核認定一批具有注冊測繪師資格的人員,長期在測繪崗位從事測繪專業工作并符合注冊測繪師資格考核認定申報條件的,可以通過考核認定的方式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
國家對考核認定人員數額實行總量控制,考核認定工作只進行一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軍隊,應當在2007年8月1日前對推薦申報考核認定人員的材料完成審查和復審工作,并報送到設在國家測繪局的“注冊測繪師考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整個考核認定工作將在2007年10月1日之前完成。
國家測繪局將組織成立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啟動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大綱的編寫工作,適時啟動首次考試的命題工作。經與人事部協商,首次考試時間預計在2008年第三季度進行。
根據規定,國家測繪局還將組織制定注冊執業管理辦法、需注冊測繪師簽字蓋章的文件種類和辦法、注冊測繪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測繪單位配備注冊測繪師數量辦法等規范性文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注冊測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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